欢迎您参加盘锦车友会发起的各种活动,鉴于在活动中难免会存在不可预知的危险性,为自己、为他人,请您务必在报名参加活动前仔细阅读本公约。当您参加活动时,表明您已同意并遵守下述公约。 本车会倡导自助户外活动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贴近自然,感受社会,交友联谊,在活动中学习各种知识和技术,培养团队精神,提高个人素质。本车会是一个非盈利性组织,不是户外旅行社,在活动中没有任何人是专职的工作人员,所有活动的发起、联系、组织都出于论坛会员的热心参与,所以您必须慎重考虑,自愿报名。 本车会的各项活动,是由论坛会员自由和自愿参与进行的,发起者将尽力协助所有参与者顺利的完成活动,但不对活动参与者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活动的参与者应了解全部活动中可能的风险,这些风险需要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自负。
总 则
第一条 车会发起的活动的性质是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发起人仅起到倡议作用。
第二条 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积极向上的社会道德风尚。一切因参加活动者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加活动者自行独自承担。
第三条 活动中一切活动的车辆设备以及有关装备属于参加者自己所有,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也由自己承担。
第四条 因为车辆驾驶和户外活动具有相当程度的危险性,在参加时请注意安全,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和义务充分考虑。参加活动人员应根据自身身体健康状况、驾驶技术、车况等因素对活动的安全性及危险程度进行正确的评估,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活动。参与者的安全责任由参与者个人自负,活动发起人强烈建议您参加相关保险。活动发起人发布的活动计划和召集,属个人倡议行为,活动的发起人、其他参与人不承担参与人个人安全问题的连带责任。
第五条 有车辆参与的各种活动中,搭乘人不论是免费搭乘,还是分摊费用搭乘,(分摊费用只包括车辆行驶过程中的油耗和国家收取的过路费,不包括车辆本身折旧损伤和人员工时等费用)因此,发生意外事故时,搭车人除了从车辆保险或事故对方得到的相关赔偿外不得向车主索赔,车主不承担因事故造成搭车人人身财产损失的赔偿连带责任。同样,搭车人也不承担车主的车辆损失。如果车主把车辆交给搭乘人驾驶时发生的事故,由驾驶员和车主共同协商解决,因此,车主请谨慎选择驾驶员。
第六条 所有活动的参与者应发扬团结互助、助人为乐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的给予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更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的损失或责任法律上分担的根据。
第七条 论坛发布的各项活动必须在主贴中链接本公约,组织者有义务提醒所有活动参与者通晓本公约,跟贴报名代表认可本公约,代替朋友和随行者跟贴报名的同学,有义务把本公约让朋友及所有随行者知晓认可,本条约一经签署,长期有效,签署者对其所邀请的所有随行人员有宣告本公约的义务,随行人员被视为认可本公约。
细 则
第一条 参加盘锦车友会活动的资格及方式
1.1 参加活动者为身体健康,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男女均可;未满十八周岁或行为不便者,须由法定监护人陪同或由法定监护人指定陪同人方可参加活动。
1.2 有车无车均可参加盘锦车友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如您是有车一族,您的车辆必须是盘锦车友会的注册车辆,同时车辆要配备电台,并且车辆的相关手续必须真实、合法、齐全。
1.3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爱护活动中使用的设施和用品,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
1.4 提供您的真实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等。
第二条 活动的召集、组织和参与
2.1 盘锦车友会任何会员,认同盘锦车友会基本理念和宗旨,符合盘锦车友会会员资格,都可以发帖召集活动,也可以提出活动建议。
2.2 每次活动的召集人全部是义务协助策划活动的。召集人有义务协助和指导车友开展活动,但对车友的行为后果不负所有法律责任。
2.3 召集帖的内容应包括:活动时间、地点,景点介绍,行车线路,驾驶和活动难度,驾驶技术要求,装备要求,出发时间,集合地点,搭乘约定等,以及其他召集者认为有必要声明的内容。活动报名确认后还应增加确认参加车辆及人数(包括搭乘者)等内容。
2.4 召集者即是本次活动的组织者和协调者。结合本次活动的规模、难度、时间等,可设置活动领队、行车队长、财务及后勤管理人员等,可由组织者或其他成员分别担任。
2.5 活动领队、收队主要负责抵达目的地后的旅游活动,行车带路、安全提示等;行车队长应由经验丰富的老手级驾驶员担任,管理车队的安全行进;财务及后勤人员应由善于侃价、耐心细致的成员担任,负责食宿安排、帐务管理等事宜。
2.6 任何盘锦车友会会员或其他车友或经上述人员介绍参加活动的人,均可根据召集帖的要求报名参与活动。只要加入活动的就是大家庭中的一员,就要服从组织策划人的指挥和指引。
2.7 盘锦车友会欢迎所有热爱户外活动的朋友参与活动,搭乘规则遵循自愿拼对、风险自担的原则。
2.8 活动中如产生大的意见分歧,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采取全体投票的方式解决,你的意见可以影响到最后的决定,请大家认真提出你的意见。
2.9 参加活动的会员需要预先缴纳一定费用,每个参加的人员应尊重组织者的劳动成果,不要在报名后,随便退出或迟到。车友会组织的活动以休闲娱乐为主,活动中有可能被其他人员拍照和摄像,并有可能在论坛中发布,不希望在网上发布自己影像的会员请事先自行提示拍照人员。
第三条 财务管理
3.1 活动费用奉行AA制摊分的最高原则。即采用提前预交、以实际发生为准、网上公开、多退少补的办法,半途加入或退出者应自觉承担自身发生的相应部份费用和全部公摊费用。
3.2 路桥费,油费以车为摊分单位,由车主与同车人员摊分;吃住费用按团队的实际费用摊分,每次活动结束后由财务负责人公布收支明细帐目。
3.3 下车后的集体活动(旅游、住宿、FB大餐等)统一支出,AA制分摊。
3.4 财务负责人由组织者、或其他大家认可的成员担任。
3.5 财务负责人有责任在活动结束后出具收支明细报告在网站上公布。
3.6 车友会活动中关于儿童收费的几点说明:
3.6.1参与活动的儿童身高超过1.3米(不含1.3米)的,按成人标准收取活动费用。
3.6.2参与活动的儿童身高低于1.3米 (含1.3米)的,拼车费、餐费、公摊费用等,按半价收取;景点门票费、住宿床费等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摊收取。
3.7 车友会活动中关于半途退出者收费的几点说明:
3.7.1原则上活动组织过程中不允许中途退出,但是出于人性化考虑,特殊情况予以除外。
3.7.2出行活动开始前,事先告知组织者并得到批准的需中途离队的车辆,不能搭乘同路人以外的其他拼车人员。
3.7.3未在活动开始前事先告知组织者并得到批准,而中途遇有特殊情况需要离队的车辆,请自行妥善的安排好同路人以外的其他拼乘人员;如果需要组织者协助安排其原定拼车人员的,组织者有权扣发并支配其搭乘人员的拼车费用。
3.7.4 半途退出者需要承担组织者为其在活动中预定的消费项目的费用,不能因为半途退出者没有消费而拒绝付费,但组织者会尽量跟商家协商争取取消预定项目的可能。
第四条 出行约定
4.1 事先准备约定
4.1.1 必须事先检测车辆,确保车况良好并配备相应备件。
4.1.2 每车必须自备符合召集人指定频点的电台。野外有效通话距离不得小于2公里,推荐车台。 4.1.3 自办人身保险、车险。建议车辆险全保,如出省建议加保全国险。如招搭乘人员,建议保“乘客座位责任险”20万以上。所有参加活动者均应投保旅游险或人生意外伤害险。
4.1.4 认真阅读召集帖,按召集帖的要求做好其他各项准备工作。
4.1.5 事先准备不足者,有可能被拒绝参加本次活动。
4.2 责任约定
4.2.1 行车队长是车队行进途中的最高指挥。有权合理控制行车秩序、速度等;有权指定或更换领路车、殿后车和探路车。有权及时制止任何不利于安全行车的行为。
4.2.2 召集人和行车队长有责任向参加活动成员通报每天的行程路线。
4.2.3 车队成员应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行车约定”,服从调度、听从指挥、顾全大局,团结一致,不得意气用事、逞匹夫之勇,扰乱车队行车秩序。
4.2.4 参加活动车辆的车主负责管理本车乘员。
4.3 分工约定,出行车队必须分工合作,明确各自职责和要求。
4.3.1 领路车(头车):装备车台。负责行程线路、速度控制、转向通知、路况警告。
4.3.2 垫后车(尾车):装备车台。负责车队收队,故障支援。
4.3.3 探路车(机动车)装:备车台。路线不明时,可由组织者安排指定,在车队前面探查路线。
4.3.4 随行车:上述以外的车辆。
4.4 行车约定
4.4.1 不得超越领路车,不得落后于垫后车。(两不)
4.4.2 要以前车为跟车目标同时照顾后车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通常5秒左右车距);行驶过程中前车看后车,以能看见后车为准,否则要减速,后车不要一味追赶前车,要在保证安全状态下,规定速度内行驶,要及时传递前车发出的转向、警示灯信号。超车时,在超越前面车辆或障碍后及时用电台告知后面车辆前方情况,以便后面车辆判断是否超越。车队车辆要服从组织者的安排和指引,不要随意离开队伍单独行动。如有特殊原因,必须和活动召集者及行车队长商量。提前离队的,必须在到达你的下一个目的地时通报平安。
4.4.3 团队精神,外出活动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是集体活动,不是个人英雄! 每辆车出发前都做上编号,按编号排队行驶。牢记本车前面的车辆编号,不允许超越前车。哪怕你自己开的是BMW而前面的那辆是ALTO,你也要老老实实的跟着。
4.4.4 通过收费站或路口,领路车应减低速度或临时停车。高速公路以外收费站由行车队长安排提前统一交费,以便车队车辆连续快速通过。
4.4.5 油量少于四分之一时,应向领路车发出加油需求。要求统一加油,减少加油次数。
4.4.6 各车有责任提醒领路车以合理的速度行车。
4.5 车(手)台的使用约定
4.5.1 车(手)台是确保列队行车安全的有效工具,若使用不当也会成为安全隐患。
4.5.2 车(手)台应妥善安装和使用,以不影响驾驶操作为原则。
4.5.3 行驶途中,车(手)台主要用来通报路况、行程、突发事件等与安全行车有关的事情,不得过多谈论与此无关的话题。尤其不得谈论政治、色情等话题。
4.5.4 通话语言应精炼简洁,清晰易懂,两句之间略作停顿,注意规范用语、文明用语。
4.5.5 列队行车时,随行车的车(手)台以守听为主,尽量避免打断领路车和殿后车的通讯。
4.5.6 列队行车时,领路车发现与殿后车通话质量下降,应立即降低速度甚至临时停车,以保证车队首尾呼应。
4.5.7 车(手)台的使用受国家无线电政策法规的约束,请合法使用,自负其责。
4.6 停车约定
4.6.1 领路车根据需要,发出停车信号时集体停车。
4.6.2 个别车辆需短暂性停车,应通知领路车;垫后车必须停车照应,并保持与领路车的通话。
4.6.3 路边临时停车,各车必须打开右转向或开启双灯示警。
4.7 应急机制及事故处理约定
4.7.1 强调自助、提倡互助。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同时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4.7.2 如有车掉队,由尾车负责找回。
4.7.3 如有车抛锚,视情况就近维修。如耽搁时间较长,车队提供必要帮助后可以继续前进,不必等待。
4.7.4 如遇交通事故,则全体停车参与救援及事故处理。同样视事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旅程、抑或留下陪伴的车辆和人员帮助当事人处理事故,其他车辆继续旅程。
4.7.5 遇阻滞时当事车辆上的无关搭乘人员可以先行离开。
第五条 友情提示
5.1 行车安全是重中之重。
5.2 如果你是新手级,不要接受搭乘人员(请个老手作指导例外)。
5.3 对于长时间、路况不好、具有相当危险性的自驾活动,拒绝没有相关驾驶经验的人员驾驶车辆。
5.4 遵守时间,不迟到。如果由于个人原因迟到,只好自己解决交通问题或表明你放弃参加活动。